(1)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【计价格 [2002]1980号】;
(2)國家計委關于印發的【發改價格[2011]534號】。
(1)單獨提供編制招標文件(有標底的含標底)服務的,可按規定標准的30%計算收費;
(2)招稱代理服務收費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。